淮安网 – 淮安论坛|淮安地方社区门户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
查看: 7615|回复: 6

淮阴区一露天垃圾池建在鱼塘旁 两年了难题仍未解决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4-7-10 10:38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
LOCAL1720566943769JZMG7NFRJQ.jpg

鱼塘边的垃圾池臭气熏天

LOCAL172056696007346LD33NOGW.jpg

受垃圾池里垃圾影响,鱼塘里也出现鱼死亡的现象

池塘边的榕树上,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……听着这首“童年”,映入脑海应该是一幅美丽的画面,但是在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桃田村,养殖户陈先生近30亩的鱼塘边有一座露天垃圾池,不但污染着周边农田环境,还对养殖户鱼塘里的鱼造成威胁。两年了,陈先生与周围村民向村、镇、环保部门多次反映,但是,这座看起来不大不小的露天垃圾池就是“请不走、拆不掉”。

在桃田村,一名村民告诉记者,最近,只要是阴雨天,他就要到田里捡垃圾,因为风会把垃圾池里的方便袋、农药包装袋刮到田里,覆盖在农作物上。据村民介绍,这是一座大约两年前凭空出现的一座垃圾池,当时建这座垃圾池,也没有得到老百姓的同意,主要是集中存放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垃圾,有时一个多礼拜都不清运,雨天污水横流,刮风时,路面上都散落着垃圾,绵延数里,长时间不清运,或遇到上级检查时,村组干部干脆安排人在垃圾池旁边挖个坑,在此焚烧垃圾。

相对于周围村民来说,养殖户陈先生对这座垃圾池更是深受其害。2020年,家住淮安市区的陈先生在桃田村承包两块约30亩水面鱼塘养鱼。自从两年前有了这座垃圾池后,靠近垃圾池的鱼塘水质明显下降,鱼塘里时不时飘着从垃圾池刮来的垃圾袋、农药包装袋,鱼塘里的鱼也时不时莫名其妙地死亡。

为此,陈先生说,他向环保部门、村、镇,甚至在村里焚烧垃圾时都报警了,这些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后均要求拆除这座露天垃圾池,但是,均没有下文。陈先生的说法也得到记者的验证,今年6月17日,陈先生向扬子晚报/有事找紫牛栏目投诉后,记者曾向淮阴区淮高镇了解情况,得到的答复是:尽快拆除,但是,快一个月了,这座垃圾池仍然还在运行。

“村里不拆,我们请走还不行吗?”陈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,他找到村支书,并表态,只要能把垃圾池请走、拆除,所有费用,他愿意承担一半,包括在村里其他地方新建垃圾池的费用。“陈先生说,他几乎每天都找村支书,但一直没有结果。

“这座垃圾池是上任建的,我不是太清楚”……在桃田村委会,村支书戴绪静面对记者采访表示。据其介绍,桃田村是淮高镇34个行政村里最穷的,他上任时间不是太长,所以具体情况不是太了解。据其介绍,垃圾池对陈先生的鱼塘造成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,但是焚烧垃圾是很少的。目前,村里也正在想法把垃圾池“请走”,陈先生也答应费用赞助一半。但村民的生活垃圾需要一个集中存放点,再有镇里集中清运,所以新建垃圾池需要一个既方便存放、清运又不扰民的地方。

在结束采访时,戴绪静书记告诉记者一个好消息:“村里已与一村民沟通好,租用其土地新建垃圾存放点。”然而该村民在记者采访次日如约来到村委会,可没有人与他商谈,这座露天垃圾池仍请不走、拆不掉。(朱鼎兆)

来源: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08:48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只要证明死鱼有因果关系,取证,誰建誰赔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09:07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09:0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09:07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11:03:1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正在播放《七月的风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4-7-11 11:55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江苏淮安
胥钦 发表于 2024-07-11 08:48
只要证明死鱼有因果关系,取证,誰建誰赔

关键是你取证极其困难,而且需要被认可,这得一笔银子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小黑屋|淮安网 ( 苏ICP备09041397号-4 )

GMT+8, 2024-9-8 07:46 , Processed in 0.100487 second(s), 2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