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两项工作相关数据,是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充分履行“监督责任”、驻在单位淮安中院党组切实履行“主体责任”结出的硕果。“两个责任”一体落实谐奏出淮安法院高质量“发展曲”。 在全市法院实施司法文明度、司法规范度“双提升”工程 ” 2022年,出台《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》,制定了21条具体措施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、同级领导班子和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;确立了六项制度,全面推进全市法院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主动开展监督、自觉接受监督,这在全省法院和全市市直机关均属“首次”。此外,派驻纪检十九组还制定了《关于加强与驻在单位工作联系的实施办法(暂行)》,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。 以“严”督“严”,推动“内部审计”强防线” 针对审计暴露出的问题,市中院进行全面整改,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建设、大额资金使用等8项规章制度。为完善内控管理机制,成立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小组,由督察处、行装处和审管办相关人员组成,视情还外聘专家,对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的支出进行审核,为财务审核再设一道“专业审核关”。今年8月底,淮安中院被国管局等四部委联合授予“节约型机关”。 以“实”助“实”,坚持“动真碰硬”促发展” 派驻纪检十九组坚持“实”字当头,敢于较真。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及时“咬耳扯袖”;对违纪违法问题,做到“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、查到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”;对发现的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,推动驻在单位建章立制,加强管控。联合院党组开展全市法院执行领域财产处置专项监督,并与派驻县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联动,通过多种方式对县区法院开展联合督查,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。组织对2020年以来执行案件财产处置情况集中评查、监督检查等,开展68人次的谈心谈话,填报《自查事项报告表》2轮500余份,发现并反馈问题920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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